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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

发布日期:2017-05-09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供销总社 字号:[ ]


  

     

  上虞区供销合作总社建于1950年3月。目前全社有18家基层供销社、22家直属企业,干部职工6400多人,现有净资产30多亿元,拥有现代百货、市场交易、医药经营、油品燃气、连锁超市、农资供应、再生资源、金融服务、电子商务、房地产、农产品等十二个经济板块。2014年12月,以区供销社及管理机构为依托,组建区农合联及农合联执行委员会,供销社牌子、机构和职能不变,实行“两块牌子、一套班子”运作,内设“五部一室一中心”(人力资源部、财务部、生产指导部、供销业务部、信用合作部、办公室和农业生产服务中心)。

    近几年来,上虞区供销社以打造新型供销社为目标,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“三农”工作重点,坚持“改革创新谋发展,经营服务提效益”,全社改革发展步入了快车道,为农服务开创了新局面,经济发展实现了新跃升,走出了一条上虞供销特色发展的新路子,成为浙江省县级示范社。特别是2014年以来,紧紧抓住上虞被列为全省“三位一体”农合联试点县(市、区)和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,突破传统的体系架构和服务模式,积极发展生产合作、供销合作、信用合作“三位一体”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,组建区、镇两级农合联,发展专业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1236名,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;探索“社企规范化、流通现代化、服务优质化、考核绩效化”的供销社综合改革,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;抢抓城乡一体的发展机遇,发展新型城乡商贸综合体,构建起“区有大型商场超市、镇有商贸综合体、村有便利服务店”的现代经营服务新网络;坚持联合合作和多元发展,加强业态创新与资源整合,巩固传统行业,培育优势主业,拓展新兴产业,促进社有企业创新转型,拥有销售规模超3亿元龙头企业11家,全社商品销售额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,从而使上虞供销社在全区城乡流通中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,在农业产业化经营、农村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明显提升。上虞供销模式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浙江省委、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。2015年全社实现总经营收入126.4亿元,商品销售86.3亿元,利润8698万元,连续多年居全省系统县级社综合业绩考核第一,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“先进集体”、“合作经济创新奖”等荣誉称号。本级全资企业大通集团公司名列上虞区纳税“十强”企业,曾荣获绍兴市政府“范蠡奖”,位列全国供销社系统百强企业第20位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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